| 标题 | 不履行汽车三包质保 | 投诉单号 | 30241106154042907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1-06 15:40:42.0 | 答复时间 | 2024-11-27 15:10:22.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惠州仲裁委员会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不履行汽车三包质保
诉求内容:因我们在惠州市恒信德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的朗刚买一年多,行驶一万公里,车在高速上爆缸,厂家以各种理由拒保。我将其拒保理由咨询律师。律师答复:没有技术质量鉴定报告,这个函是单方制作,该函无效。不能作为拒保的法律依据。因此,我再次反馈给市场监管局,监管局工作人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恒信售后经理当场承诺会解决问题,出于信任,我在调解书上签字。然而5天后,恒信汽车依然以厂家不同意为借口,拒不履行三包质保,还是想要我出一万多元。因此,我投诉恒信汽车欺诈消费者。希望贵局能依法依规处理。谢谢。
2024-11-06 15: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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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不履行汽车三包质保】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此投诉属于我局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的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单号:3024101710382752501),2024年11月1日,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商家表示通过检测显示您的汽车问题属个人行为,不在三包范围,承诺会对汽车厂家反馈问题。双方现场签署《投诉调解书》自愿达成协议。11月14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
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7 15: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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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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