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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作为 投诉单号 30241114182922262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1-14 18:29:23.0 答复时间 2024-12-02 17:12:1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信访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作为 诉求内容:本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拼多多店铺Lenove库存直售店 在你所辖区没有办理营业执照 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立案是 不作为
2024-11-14 18:29:23.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作为】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您反映的拼多多店铺Lenove库存直售店未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的事项,因该商家为拼多多个人店铺,其公示的经营场所地址信息模糊,我局无法进行现场核查,我局拟将该情况移送拼多多平台所在市场监管部门。我局工作人员没有不作为,感谢您的监督。2024年12月2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将处理结果告知您。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2 17:12:1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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