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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水口合生上观国际小区小猪胖胖充电桩收费模式变更不合理 投诉单号 30241121182616696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1-21 18:26:16.0 答复时间 2024-12-03 16:01:1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水口合生上观国际小区小猪胖胖充电桩收费模式变更不合理 诉求内容:根据粤发改价格函〔2024〕1154号通知,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公司将收费标准改为“服务费+电费”的计价模式; 但是,根据更改后的计价模式,充电价格将会上涨。
2024-11-21 18:26:16.0
诉求附件 原收费标准.jpg 新模式收费标准.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水口合生上观国际小区小猪胖胖充电桩收费模式变更不合理】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文件精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1154号)等文件精神,电动户外充电设施的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充电电费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服务收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12月2日,我局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您相关政策。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未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等醒目位置分别公示充电电价和服务费的明码标价牌,或实际收费与停车场明码标价公示牌上的价格不一致,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相关违规行为。 如尚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如下电话咨询:2386498。感谢您的理解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惠州市惠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12-03 16:01:1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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