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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新世界天澜府小区运动场地加装护栏围蔽的诉求 投诉单号 29241014174451179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0-14 17:44:51.0 答复时间 2024-11-05 10:28:3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城区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新世界天澜府小区运动场地加装护栏围蔽的诉求 诉求内容:1、新世界天澜小区内的篮球运动场等部分运动设施距离住宅楼过近,不符合“小区内篮球场建设距离居民楼的最小距离应该在10米至25米之间”的相关规定,运动场地产生的噪音会对业主休息产生较大影响; 2、且篮球场等运动场地没有加装护栏进行围蔽,存在篮球、足球等球类飞出来砸伤业主的危险。 3、部分业主已就上述事项与物业进行沟通,得到的答复为:若在篮球场等运动场地外围加装护栏则会导致消防登高面不达标,因此拒绝业主关于加装护栏围蔽的合理诉求,这意味着部分篮球场运动场地是在占用消防登高面的基础上建设,也再次印证其与住宅楼之间的距离不符合规定。 4、希望物业及开发商对运动场地加装护栏围蔽,部分加装护栏后会影响消防登高面的运动场地应该拆除用作其他用途。其次,应该严格按照8:00-21:00的开放时间管理运动场地,对于早上6点多及晚上11点多仍有人使用运动场地影响业主休息的现象,请制定管理方案杜绝。
2024-10-14 17:44:5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关于新世界天澜府小区运动场地加装护栏围蔽的诉求】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0月18日,我局联系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反馈了市民反映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关于运动场围蔽问题,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营销中心公示的《天澜府项目重要信息提示和风险告知》中有明确规定,其中第三项项目红线内规划提示中的第三条表明,该项目按规划要求建设社区体育活动场所,可能需参照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政策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此条中的第一小点说明,根据惠州市“推动健身场地全面开放共享”要求,社区体育活动场地需向社会全面开放,包括但不限于毗邻的长湖苑一期和二期业主,第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为独立物业管理区域,按规划设计要求不得设置围墙,交付使用后将按“半开放式”管理,各住宅楼栋设置独立门禁按全封闭管理,所以运动场不能围蔽管理。关于运动场与楼栋间距不符合要求问题,该负责人称,运动场的建设符合建设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规划验收;关于运动场使用时间管理问题,运动场设有场地使用须知提醒牌,明确了运动场使用时间和注意事项,且有安保人员巡逻管理,对在规定使用时间外打球的客户会进行劝离,后续对这方面也会加强管理。我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和业主的沟通交流,妥善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共有部分,积极做好相关物业服务。相关处理情况已短信反馈。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05 10:28:32.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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