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信访编号WT4400002024071627096 | 投诉单号 | 29241027135632512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0-27 13:56:32.0 | 答复时间 | 2024-11-01 15:09:1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仲恺高新区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信访编号WT4400**********27096
诉求内容:本人对于惠州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的疏忽和失误导致本人婴儿小耳畸形没有检查出来,造成缺陷婴儿的不当出生,医院拒不担责的情况写了一封信,信访编号WT4400**********27096。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在接到此信访后与我联系并了解了相关情况。然而卫健局给我回信没有解决任何问题,仅仅叫我做医疗损害鉴定,但对于医院拒绝承担相关的鉴定费用及医调委严重拒绝配合提供鉴定机构所需的医疗损害鉴定委托证明,卫健局则说这是医院、医调委部门的相关规定,他们没有权利去支配。卫健局作为协调监管部门,对于医调委和医院的这种极度不配合行为都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督促,严格要求他们切实履行职责,难道我们普通老百姓就有这种能力?对于医院的这种拒不当责,医调委和卫健局的不作为与不配合行为我没有什么办法,深感绝望与无助,但是我不会放弃追究责任,维护我应有的权益
2024-10-27 13:56:32.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29241027135632512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该事项已正式委托医学会对此纠纷进行鉴定,后续会监督该医疗机构做好配合工作,建议您耐心等待鉴定结果。 承办单位: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4-11-01 15:09:14.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