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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罗浮紫苑小区非法物业管理公司 投诉单号 30241012163704715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0-12 16:37:05.0 答复时间 2024-10-31 09:31:0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罗浮紫苑小区非法物业管理公司 诉求内容:尊敬的[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房管组)]: 感谢贵单位对于我之前关于罗浮紫苑小区非法物业管理公司的投诉所作出的回复(编号:3024090**********01)。然而,回复并未完全解决核心问题,我希望就以下几点继续申诉: 1. 备案期限:我承认该公司已经申请备案,但回复中未提及完成备案的最后期限。根据物业管理相关法规,物业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案手续,否则不得继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我请求明确该备案的最后期限,并在未能按期完成的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强制撤场。 2. 非法管理权执行:该物业公司在没有完成合法备案的情况下继续提供服务,违反了《民法典》和《物权法》的规定。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我要求在备案完成前立即暂停该公司的管理权,同时对其在此期间的非法管理行为进行追究,并采取必要的罚款或其他处罚措施。 感谢贵单位对此事的重视,我期待能收到尽快和令人满意的答复。 此致 敬礼!
2024-10-12 16:37:05.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罗浮紫苑小区非法物业管理公司】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镇人民政府将此案件转给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房管组)调处。经反馈: 收到该反映事项后,经了解,1、该公司已申请备案,备案的期限您可咨询县住建部门0752-6208616。2、关于物业未备案违规经营问题,建议您走法律程序维权。如有其他疑问,可径直致电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房管组)了解:0752-6660889。 承办单位:惠州市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2024-10-31 09:31:0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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