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华海漉江蓝湾中间马路上设置的栅栏请拆除 | 投诉单号 | 30241015172409887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0-15 17:24:09.0 | 答复时间 | 2024-10-23 14:48:2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华海漉江蓝湾中间马路上设置的栅栏请拆除
诉求内容:从"鹿江北路" 左转进入"华海漉江蓝湾 两个小区 中间马路"后, 右转进入"机场路". 但是华海漉江蓝湾 两个小区 中间马路 右侧有栅栏, 右转车辆不方便, 而且栅栏内路窄, 常有轿车刮到和撞倒.
现在问题是: 1栅栏内右转 轿车刮到和撞倒 2如果栅栏内 不是轿车行使路, 那么旁边的正常车道, 大部分车 不敢右转, 造成后面车辆鸣笛或者后面车辆堵, 司机会认为旁边有专门右转路. 如果右转 可能会闯红灯, 虽然是"圆形" 红灯.3栅栏的设置多余, 还不如移动放在马路正中间, 起到左右行驶车辆间隔开来
2024-10-15 17:2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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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华海漉江蓝湾中间马路上设置的栅栏请拆除】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交警部门派员现场核实,您反映的护栏属该道路建设时附属配套的交通安全设施(非机动车专用道),设置该非机动车道后实行“机非分离行驶”,有效预防了“机非”混行现象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该非机动车专用道护栏不建议拆除。
10月16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您调处结果,请知悉。
非常感谢您对交通管理的监督和建言!特此回复。 承办单位: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10-23 14:4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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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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