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职称业绩材料问题咨询 | 投诉单号 | 30241025200430063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0-25 20:04:31.0 | 答复时间 | 2024-10-31 17:28:42.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职称业绩材料问题咨询
诉求内容:今年准备评测绘工程师职称,在准备业绩材料时,有一些小区多栋建筑物联合测绘的业绩成果,每一栋建筑物都是单独一份报告,大概七八十页,全部打印出来提交评审委员会材料量过大,能否只提交联合测绘项目合同与其中某一栋建筑物的成果资料。
2024-10-25 20:0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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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职称业绩材料问题咨询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请您对应自己的专业及申报等级,对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52号)的相关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业绩材料。
2.技术人员的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项目报告、项目成果、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所提交的材料必须能体现个人在项目中的关键作用和贡献,如业绩成果中的报告签名、图纸图签、论文发表作者及排名等等。
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更多信息,请随时通过惠州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752-2896345,2896340。承办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10-31 17:2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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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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