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体检开通刷医保 | 投诉单号 | 3024103009364302901 |
| 类型 | 建议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0-30 09:36:43.0 | 答复时间 | 2024-11-06 14:31:3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建议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体检开通刷医保
诉求内容:去惠阳区或大亚湾区医院体检,但是体检不可刷医保。请问是什么原因不能开通体检刷医保?是否可申请开通刷医保体检。
体检项目金额较大,且对于老年人进行每年体检至关重要,但是需通过自费进行医保体检,体检对于普通人的负担较大。据了解,其他多个地区也可通过刷医保进行体检,如深圳
2024-10-30 09:36: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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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体检开通刷医保】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根据《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惠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落实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和医疗保障待遇有关规定的通知》(惠医保规[2022]2号),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可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费用:(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疗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三)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四)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五)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六)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 承办单位:惠州市医疗保障局(惠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11-06 14: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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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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