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在中润达物流工作被迫离职 | 投诉单号 | 30241101080832997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1-01 08:08:33.0 | 答复时间 | 2024-11-12 10:09:31.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在中润达物流工作被迫离职
诉求内容:本人于2024年2月19日应聘到中润达物流危运司机一职,他们总说优胜劣汰。但我们也有合同《虽然我手上没有》相信也有的。8月份以来不停的逼迫,不提供正常劳动条件,往工资低收入位置调岗等手段进行迫使我离职。现在还没离职但已有新员工顶替我的岗位。我做也没任务和押运员,不做他们也置之不理。找队长他说处理不了,找经理说他不管我的事,找总部叫我回车队处理。四处无法处理现在没收入也不知道10月份是否有最低生活保障。诉求该公司如解雇请他们履行合同和劳动法规。该赔偿赔偿该办的手续全办完
2024-11-01 08:0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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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在中润达物流工作被迫离职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该件后,我局仲裁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您和用人单位核实情况,经核实,中润达物流公司称:公司属于物流运输公司您担任司机职务,公司未提出解除您,不存在逼迫离职之说更别说赔偿,公司不愿意和您调解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走。 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2024年11月5日致电公司称公司并未解除您,也并未逼迫离职,您仍在岗位上班。仲裁工作人员致电您:您于2024年11月6日已经在准备仲裁资料,也告知所需资料。另,您所诉求的问题,可依法及时到我局投诉维权,存在争议的,可依法到我局法规与调解仲裁组申请劳动仲裁。
如您有其他疑问的,可前来或致电我局法规与调解仲裁组(联系电话:0752-5562997)咨询反映。
承办单位: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4-11-12 10:0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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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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