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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二套公积金贷款下调0.25后,仍高于商贷 投诉单号 3024110815395080601
类型 建议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1-08 15:39:50.0 答复时间 2024-11-15 16:12:0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建议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二套公积金贷款下调0.25后,仍高于商贷 诉求内容:目前国家5年期以上房贷是LPR-30基点执行,执行后3.3%。惠州也是统一执行这个利率政策,不上浮。但是公积金贷款,二套我们于2021年4月办理的贷款,是需要上浮15%,目前贷款利率3.575%。公积金发文将于2025年1月1日二套下调0.25个基点。下调后我的贷款利率3.325,仍然高于商贷利率。请问公积金的贷款利率优惠利民政策体现在哪里?目前商贷已经一口价,不上浮,为何公积金仍然需要上浮贷款?公积金的意义在那里?
2024-11-08 15:39:50.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二套公积金贷款下调0.25后,仍高于商贷】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建议。已回电来信人并告知来信人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 一、来信人有一笔存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二套房3.575%执行,现觉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后比商业贷款利率高,不合理。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5月17日《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要求,我市下发《关于下调首套、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并于2024年5月18日开始实施: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2024年5月1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024年5月18日含后仍执行原利率标准,自2025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新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目前暂无收到最新的利率下调政策文件。 咨询热线:0752-1232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11-15 16:12:0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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