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五矿哈施塔特四期二区3**2房业主在高处违建的投诉 | 投诉单号 | 30241113151655323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1-13 15:16:56.0 | 答复时间 | 2024-11-20 10:07:2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五矿哈施塔特四期二区3**2房业主在高处违建的投诉
诉求内容:事由:被投诉人五矿哈施塔特四期二区3**2房业主,未将砌墙申请报批、未向相关部门申请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经过周围邻居同意,在后院施工建设非临时构筑物围墙,应当作为违章建筑物处理。被投诉人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该高墙位于高出地块的抗滑坡挡墙的边缘,紧贴开发商所设置的栏杆,且墙高高于栏杆,结构未以砌砖以外的任何形式加固,若发生自然灾害,其结构可能本身会产生滑坡,对围墙下方的住户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形成二次次生灾害。投诉人曾通过物业协商试图解决该问题,但被投诉方在物业告知并答应拆除部分墙体之后,又偷偷继续加建,全然置他人安危不管不顾。
诉求:1、认定该墙体的性质,并书面告知投诉方和被投诉方;2、全部或部分拆除对住户产生生命安全威胁的墙体。
诉求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9年便已发布关于严治“两违”行为的文件,根据《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的指导意见》粤府函〔2019〕320号,要求执法人员严守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红线,坚决依法拆除新增违法建设,对这种害人害己的行为应当予以处理。
2024-11-13 15:16:56.0
|
||
| 诉求附件 |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30241113151655323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罗阳街道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现场未发现有工人开工,因大门紧锁,工作人员无法入内,已协调物业告知业主立即停止建设。 承办单位: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办事处
2024-11-20 10:07:24.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