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州市惠阳区汇星名庭小区选聘物业投票统计的专有部分面积采用单户套内面积 | 投诉单号 | 30241129115305767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1-29 11:53:05.0 | 答复时间 | 2024-12-11 16:25:5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市惠阳区汇星名庭小区选聘物业投票统计的专有部分面积采用单户套内面积
诉求内容:这次惠州市惠阳区汇星名庭小区选聘物业投票统计的专有部分面积采用单户套内面积,剔除业主购买和付费的公摊部分,不符合《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中每八条规定:
第八条 业主大会确定业主投票权数,面积和业主人数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不符合以下国家的,广东省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条例要求:
1. 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八条;
3.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4.《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诉求:
1. 要求惠州市惠阳区相关政府部门立即纠正这次投票中错误,还800多户汇星业主一个公正,公平,合规,合法的投票结果;
2. 建议政府检察,审计部门对这次投票活动中全流程进行回顾审视,查明低级错误发生的背后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投票系统多次发生故障问题
投票系统分别于11-9全天,11-10全天,11-16凌晨发生故障,恰逢周末,严重影响小区投票进展。
2024-11-29 11:5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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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惠州市惠阳区汇星名庭小区选聘物业投票统计的专有部分面积采用单户套内面积】的事项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惠州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由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于2024年5月16日以前“专有部分面积”选用产权登记证上的“房屋建筑面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七十八条、《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于2024年5月16日“专有部分面积”修正统一选用产权登记证上的“专有建筑面积”;设置条件符合法律规定。
我局收到关于无法在“粤省事”上投票的报告后,立即联系了技术工程师进行核查。核查结果显示:在11月9日1时至11日9时期间,电子投票系统因备份存储空间不足而停止服务。故障发生后,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迅速安排技术人员进行临时修复,并为受影响的业主大会会议按中段时间延期。汇星名庭此次服务中断共持续2天8小时,已安排延期至11月18日8时。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市局将向惠州市政务数据管理局申请扩容服务器空间。
12月10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你调处结果。
如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住建局物业所(联系电话:0752-3361869)。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2-11 16:25: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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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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