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河南岸执法队玩忽职守,追究其法律责任 | 投诉单号 | 30241207093032017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2-07 09:30:33.0 | 答复时间 | 2024-12-13 17:17:5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河南岸执法队玩忽职守,追究其法律责任
诉求内容:本人自2024年11月08日开始在“惠州民意直通车”、“123456”、“信访平台”、电话联系河南岸执法队等方式,诉求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逸龙酒店A2栋楼顶违规时间段施工以及施工期间大声敲打铁物造成过大声音扰民的事项。截至目前,该施工仍在每日7时30分施工、中午13时30分施工,有时晚上也在挑灯施工,连节假日也是如此。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河南岸执法队声称其上门劝解过一次施工队,执法权限没下放,要去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及市生态环境局投诉才行,并每每用该语句以及内容搪塞本人诉请,该施工队一点改变都没,效果无能,作为执法部门应有相应的处罚权限,如此办公,一点执法效果都没,难道没有天理没有王法了吗?也没个主管、监管部门管管吗?真的要老板姓造成“珠海驾车撞人事件”才有人担责?每天受噪音困惑至今快一个月,本人已到了临近崩溃状态,希望监管部门管管施工队,管管执法队,有效处理解决该诉请。
2024-12-07 09: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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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 河南岸执法队玩忽职守,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街道执法队执法人员已到惠州市河南岸南岸路逸龙大酒店楼顶了解情况,向施工方进行规劝,要求其在居民休息时间段不得施工,不存在玩忽职守的情况。(河南岸执法队联系电话:2535992)银岗岭社区工作人员已再次劝导施工方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节假日和居民休息时间段不要施工,同时在施工作业时要做好降噪音措施,避免噪音扰民。因我街道只有调解职能,我街道已在职能范围内进行调解,不存在玩忽职守的情况。(银岗岭社区居委会联系电话:2526916)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
2024-12-13 17:17: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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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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