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房地一体登记 | 投诉单号 | 30241209161031969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2-09 16:10:31.0 | 答复时间 | 2024-12-12 10:51:0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房地一体登记
诉求内容:本人有相邻两处房宅,村里在搞房地一体登记,请问这房地一体登记是不是只能登记两处房宅中的一处??这两处房宅日后我本人是否有权选择某一处做为宅基地来申请登记???
2024-12-09 16: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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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房地一体登记】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博罗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操作指引的通知》,一户有多处房屋的农村村民原则上只能拥有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除继承外,对于一户多宅的,只对一处宅基地进行审批和确权登记发证,其余的只调查统计,不予确权登记发证。我局工作人员2024年12月11日上午用办公电话6299320回复您。
承办单位:惠州市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4-12-12 10: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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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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