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杨村镇人民政府不作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情节严重 | 投诉单号 | 29241108193353051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1-08 19:33:54.0 | 答复时间 | 2024-11-28 15:58:0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博罗县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杨村镇人民政府不作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情节严重
诉求内容: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书》已经生效。杨村镇人民政府超过期限仍不履行判决文书。本人多次向杨村镇人民政府反映,要求其执行法律判决文书,但其均未给予回复。现在本人已经不接受其任何理由的回复。杨村镇人民政府应当履行,未履行,拖延履行的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的表现,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已发布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要整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侵害老百姓利益的情况。现提供法院文书证据,实名向上级机构提出申诉,要求:1、对杨村人民政府拒绝履行判决文书的情况给予公告;2、对杨村人民政府的直接责任人予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3、责令杨村人民政府立即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支付收益款给本人。
本人保留通过媒体曝光等方式进行监督,引起公众关注,促使杨村人民政府履行判决的权利。
2024-11-08 19:3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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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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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杨村镇人民政府不作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情节严重】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镇将此案转给征地工作组调处,经调查了解,您反映是对政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因缺失相关资料,无法判定具体情况,您可以带齐判决文书等相关材料到杨村镇征地工作组咨询或直接向行政诉讼监督管理部门反映,通过法定途径解决。承办单位:惠州市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2024-11-28 15:5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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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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