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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学区划分咨询 投诉单号 2924112121213153701
类型 咨询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1-21 21:21:31.0 答复时间 2024-11-25 11:02:4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大亚湾管委会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学区划分咨询 诉求内容:本人和孩子的户籍都在惠州市内,但不在大亚湾区内,所以没有居住证,孩子入学按积分申请入学时,所属学区是按租房合同地址还是按社保的公司地址划分孩子的学区
2024-11-21 21:21:3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关于您反映咨询学区划分的事项收悉。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租房合同不作为大亚湾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学位申报资料。监护人为惠州市内大亚湾区外户籍的,学区划分以监护人缴纳社保所在公司的地址为准。 2024年11月25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您调处结果。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4-11-25 11:02:4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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