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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百变色龙多肽补色乳是否安全 投诉单号 30241010192419759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0-10 19:24:19.0 答复时间 2024-10-23 16:19:4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咨询百变色龙多肽补色乳是否安全 诉求内容:近期网上有关于百变色龙多肽补色乳被检测出硝酸银的事件,因为本人也是多次购买的用户。目前发色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小红书平台上发布声明表示他们的产品是安全的,生产企业所在地是位于惠州(具体地址未知),故希望了解该公司生产的多肽补色乳是否属于安全的被允许流通于市场的产品?他们的配料表中有硫酸银,这是允许添加的吗?
2024-10-10 19:24:19.0
诉求附件 1728559352991.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咨询百变色龙多肽补色乳是否安全】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明确:“企业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管理,诚信自律,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明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技术要求包括产品配方或者产品全成分、产品执行的标准、产品标签样稿等资料。化妆品原料使用应符合《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要求。《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明确:“普通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化妆品相关功效。”硫酸银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中,是允许使用的化妆品原料,但是企业应当按照其产品配方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根据抽样检验结果,发现产品的银含量超出备案配方银含量,产品涉嫌未按照化妆品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为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监管部门已要求备案人召回、下架该产品,并撤销网上销售链接。为了你的健康,建议不要继续使用该产品。很高兴能够回复您的咨询,希望我们的回复能够解答您的疑惑。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3 16:19:4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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