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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求领导给予公平公正的帮助 投诉单号 30241011141350029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0-11 14:13:51.0 答复时间 2024-10-25 09:45:1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请求领导给予公平公正的帮助 诉求内容:尊敬的市政领导,你们好!现在我们是有苦难言,乌石市场位于2022下半年已经全面装修,并且按照市政要求规划,验收合格下再次重新开张大吉,事情到目前才过去了一年多两年不到的时间,当时我们入场以交付相应高额的入场费,并且压二付一的押金,现在以合约到期,村委现在又将市场重新投标拍卖,新的老板进入市场,让我们原本安定下来的生活又回到了解放前,人心慌慌,并且遭受了许多不平等性条约,现在大局势本来就不景气,在2024年10月初新的老板进场,让我们在规定的时候重新交压二付一的押金,并且不和我们签合同,现在又要整个大整改,并且没有任何的文件以及公示,强行的黑恶势力,并且扬言,要做就做,不做就滚的言语威胁,让我们有苦难言,现如今我有以下诉求: 1.是谁给予那么大的权利给予现在的市场老板?虽然是你承包经营,但是请问一下,在接手时没有做过调研吗?乌石市场位于2022年才重新翻新整改,并且通过市政验收,翻新整改也是得到市政的大力支持,才过去两年不到的时间,现在又重新大整改弄,不征求商户意见,请问我们农民的损失和利益谁来维护?当初投资给到的是空档口什么都没有,都是后期自行装修添加设备,现如今又这样 2.重新变动没有任何的公示和文件告示,只有口头告知并且威胁,市场经济属于一个城市的发展,如此大的动荡和问题,请问政府部门有没有听取民意?了解民意苦? 3.市场人员现如今让我们搬走,我们现在投资的那么多设备和货源,没有安顿,没有任何补偿,只有威胁,现如今的社会怎么还会有这样不公平的待遇, 4.整改不到两年的时间,为什么两年后换老板又要整改?是借着整改的名义再次收取高额的进场费吗?变相的操作,请问政府部门是否同意并且认可他们这样做吗? 现在提倡人人平等,虽然我们做市场生意,不比其他白领阶层,但是我们也是靠着自己的双手劳动而来,不偷不抢,在我们缴付档租,各项费用,还得不到合理的尊重,现在已经很多商户被他们威胁所逼搬走了,他们可能还有后路,像我们这些没有后路没有一技之长只想在家附近能够照顾老人和小孩为生活奔波的人,没有退路,希望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给我们主持公道,不然真的很想象后期会发生什么事,现在及时止损还来的急,不然真的把农民工逼急了真的怕有一些人会做极端的事情 就好比一个卖菜的叔叔,人家六十多岁了,好不容易弄到一个档口,家里爱人还有病,做不了事,请问你们让别人怎么办?以上所属事实,领导可下来听民声民意
2024-10-11 14:13:5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请求领导给予公平公正的帮助】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街道工作人员已向小金口乌石村委会反馈该投诉事项, 1、首先要感谢市民对乌石市场经营的关心与监督。2、乌石市场2022年进行装修,是根据《关于印发<惠城区农贸市场综合治理提质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城市监〔2022〕31号)文件要求,村委会要求市场经营合作方进行升级改造,以符合农贸市场综合治理提质要求。3、2024年9月,乌石市场租赁合同到期,根据惠城区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合同到期前村委会通过小金口街道办农村“三资”产权交易中心重新挂牌选取新的市场经营合作方;经竞价,选取了新的市场经营合作单位,目前,市场已按约定交由新的经营单位进场经营。同时,根据《关于印发<惠州市“抓两头促中间”助推“百千万工程”镇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惠百千万办发〔2024〕2号)文件要求,新的经营单位需在进场经营后按村委会提供的《乌石市场外观升级改造项目方案》对市场再次完成升级改造。合同期间,村委会将监督新的经营单位依法合规处理好与原商户的关系,保证市场经营有序。4、村委会于原经营单位通过合同约定,原经营方需尽快退还原各商户的合同押金及水电费事宜,并提供了场所便利,村委会将监督原经营单位做好退还押金的工作。感谢市民的反馈与支持。 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事处
2024-10-25 09:45:1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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