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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大亚湾第七中学的建设及未来教育教学是否会影响周边小区居民的生活作息。 投诉单号 30241017112524262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0-17 11:25:24.0 答复时间 2024-11-05 11:41:3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大亚湾第七中学的建设及未来教育教学是否会影响周边小区居民的生活作息。 诉求内容:日前,从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项目管理局获悉将在大亚湾西区挺新路与锦绣北路交汇处建设一所新的初中学校-大亚湾第七中学。资料显示现该项目已进入建设招标阶段,作为德州城小区的居民,因所购房屋正对该项目,故想咨询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后期投入运营后,是否会对居民带来不利影响,例如:建设过程中的噪音、粉尘污染、工程机械、车辆,工人等;学校投入运营后的早操、早课铃声、晚上作息铃声等。如有相关的影响,会采取哪些措施降低影响和噪音、粉尘污染。另外,对于该校后期是否有扩建高中的规划?
2024-10-17 11:25:24.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您反映【30241017112524262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根据相关规划,来函提及大亚湾第七中学项目用地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用地面积约25000平方米,配建24班初中。无扩建高中计划。2024年10月31日已通过短信告知。 承办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二、关于大亚湾区第七中学交付教育教学使用后,我局将要求学校制定兼顾学校教学需要和周边居民生活双重需求的广播方案。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三、经核实,您反映事项涉及大亚湾第七中学建设项目,该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后续我局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执行施工建设,同时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相关降尘措施,避免施工噪音扰民。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4-11-05 11:41:3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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