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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惠阳联想社保补缴问题 投诉单号 30241024081544076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0-24 08:15:44.0 答复时间 2024-10-31 10:44:1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惠阳联想社保补缴问题 诉求内容:领导好,我是原惠阳联想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员工,2000年6月1日加入惠阳联想,2023年1月11日因公司产能转移到深圳而被遣散。离职后发现有五年社保未交2000年6月至2005年4月,我从2023年4月开始先后向惠阳税务局、惠阳人社局和惠阳社保局多次反馈要求惠阳联想公司给我补缴社保,并已提交证明材料给相关部门;并多次在惠阳区政府问政平台上反馈此问题,要求督促要求联想公司补交社保的问题,但是到现在仍然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结果;我希望政府为我们老百姓出面,维护民工权益,帮我解决问题,谢谢!
2024-10-24 08:15:44.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惠阳联想社保补缴问题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惠阳于200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惠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连续欠缴医保费超过3个月(不含3个月)或欠缴期限超过6个月(不含6个月)的,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补缴的”及惠州市医保经办要求,补缴超3个月以上或欠缴期限超过6个月(不含6个月)医保费用的,须用人单位凭医保补缴申请表、补缴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委托书、工资明细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等资料进行补缴。工作人员也会将相关情况及办理补缴所需材料告知您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已将上述情况于2024年9月27日短信告知您,现2024年10月28日再次通过短信告知您。后续如有疑问请致惠阳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3382063。 惠州市惠阳区医疗保障局二、我局社会保险关系股收到您的信件后,马上跟您电话联系,已于2024年10月30日告知您,办理补缴需单位带齐补缴材料到社保前台受理,我局会再次通知企业到前台办理,您表示知悉。如有疑问请致电社会保险股:3381757。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阳分局
2024-10-31 10:44:1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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