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答非所问,请告知退款的具体政策、法律法规依据(第2次) | 投诉单号 | 30241024183740586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0-24 18:37:40.0 | 答复时间 | 2024-10-31 10:12:43.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司法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答非所问,请告知退款的具体政策、法律法规依据(第2次)
诉求内容:惠州市司法局:
龙门县司法局的复函答非所问,广东省水利厅只是对项目作出了定性:龙门县红色水乡项目位于横汉岛和大派洲岛上的公寓属于违法建筑物。但是,作出和发出办理退款手续文书的是龙门县,作为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请告知提供办理退款的具体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2024-10-24 18:3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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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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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答非所问,请告知退款的具体政策、法律法规依据(第2次)】的事项已收悉!龙门县高度重视红色水乡项目后续处置工作,在相关购房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下,各项工作依法推进。据了解,为最大限度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在充分听取业主代表相关诉求和意见后,形成退款处置共识。相关文书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影响购房业主的任何合法权益。如有其他诉求可依法通过司法途迳妥善解决。 承办单位:惠州市龙门县司法局
2024-10-31 10:1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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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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