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夫妻双方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问题 | 投诉单号 | 30241026112151256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0-26 11:21:52.0 | 答复时间 | 2024-10-29 17:33:4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夫妻双方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问题
诉求内容:本人购买一套二手房,贷款银行是民生银行(从2021年开始供房),原贷款金额总数75万元,现已还了14万,剩下贷款金额61万。现想把房子由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只有我一方有公积金,我老婆在本市工作但无公积金,且房子是我婚前买的,并没有写我老婆的名字,现想咨询几个问题?
1、按照你们的政策,如果我想办理商转公积金组合贷款,是不是公积金部分只能贷75-61=14万,剩余47万仍是商业贷?
2、我老婆没有公积金,可否以夫妻双方的名义去申请最高60万公积金贷款额度呢?还是只能按照个人申请最高40万的?
3、如果商转纯公积金贷款,按个人贷款最高40万为例,是不是意味着,我要提前还21万到银行才能,才能再办商转纯公。
麻烦您回复一下咨询
2024-10-26 11:21:52.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夫妻双方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和建议。已回电来信人并告知职工相关的贷款问题。
经核查,来信人缴存惠州公积金,配偶没有缴存公积金,在民生银行有一笔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现计划办理商转公组合贷款。
由于配偶没有缴存公积金,且温先生不属于《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惠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规定的Ⅰ类、Ⅱ类人才,因此在办理首套房商转组合贷款时只能申请温先生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能贷40万。商转组合贷款只需向原商贷银行提出商转组合的申请,无需个人自筹资金提前还款。
咨询热线:0752-1232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10-29 17:33:40.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