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历史房贷商转公 | 投诉单号 | 3024110115254221201 |
| 类型 | 咨询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1-01 15:25:43.0 | 答复时间 | 2024-11-02 16:16:3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历史房贷商转公
诉求内容:今天看到惠州买房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很开心,想了解一下我的情况是否满足商转公政策。
1、21年在惠阳区购首套房,恒生银行贷款55万,现还款金额还有40万;
2、夫妻两人均在深圳上班,都是深圳公积金;
3、其中一方是深圳户口,一方是揭阳户口;
像我们这种情况,可以根据最新的政策,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吗?
2024-11-01 15:25:43.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历史房贷商转公问题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惠市公积金〔2021〕44号文规定,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自住住房,是指在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市辖区内,房屋用途性质为住宅,且职工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住房。但不受理异地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自建房以及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池来自于我市缴存职工汇缴的资金,商转公贷款是我中心主动作为推出的惠民利民措施。由于资金池有限,目前只能受理我市缴存职工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不受理异地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自建房以及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因此您异地公积金不符合办理商转公贷款条件,2024年11月1日,我部工作人员致电您,您表示知悉。如有疑问,请拨打:0752-3273818。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阳管理部
2024-11-02 16:16:36.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