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稳定居住入户事项 | 投诉单号 | 30241104114843790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1-04 11:48:43.0 | 答复时间 | 2024-11-14 16:23:03.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稳定居住入户事项
诉求内容:在所需资料第4条中:(住宅房屋产权是两人以上含两人共有的,只允许拥有产权比例最大的一名产权人入户,如超过一人满足上述条件的需提供其他满足条件的共有产权人放弃入户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
以上条件请问 共有产权的夫妻各占50%,也是只能选择一个人入户吗? 那如果两个人都想入行不行啊? 子女随迁受影响吗?
2024-11-04 11:4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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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求助稳定居住入户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2024年11月13日已致电您告知夫妻房产以及子女都可做随迁,已向您了解情况并解释清楚相关事宜。如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公安分局户政管理中队(联系电话:0752-3266293)。 承办单位: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
2024-11-14 16:2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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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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