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泰丰千湾汇花园开发商违规交付及其下物业管理公司违规收取不正当物业管理费的求助。 | 投诉单号 | 30241109113246096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1-09 11:32:47.0 | 答复时间 | 2024-12-04 14:49:2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泰丰千湾汇花园开发商违规交付及其下物业管理公司违规收取不正当物业管理费的求助。
诉求内容:全体业主同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预购合同中标明泰丰千湾汇将于2024年5月达到交付条件并交付,但楼房实际到2024年9月15日向全体业主交付收房通知书并附验收资料一份,经过业主核实,该小区存在以下等问题:1.燃气未提报燃气公司验收导致燃气不能正常使用,经致电燃气公司沟通后燃气公司表示未收到该楼盘验收资料;2.小区地坪漆未整备,未达到地下车库的使用标准;3.小区作为超高层建筑,地下人防设施未见检验报告;4.各房屋均存在一定程度的质量问题,各业主提报整改以后整改效率低下,并在业主明确表示拒绝收楼的前提下通知业主收取超出市场平均价格的物业管理费;5.综合以上内容,小区如何通过验收并取得验收报告,该过程存疑,疑似存在利益输送情况。请市政府办公室全面正确履行管理监督职能,为民办事、为民解忧,核查该楼盘存在问题,维护业主正当权益。
2024-11-09 11:3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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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关于泰丰千湾汇花园开发商违规交付及其下物业管理公司违规收取不正当物业管理费的求助。
】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该项目已通过五方责任主体验收通过,泰丰千湾汇因此次交付使用的为2、9栋,燃气公司称因项目为整体报建,燃气无法进行分栋,目前开发企业已加紧对剩余楼栋的施工,计划于12月底完工。人防已通过验收,相关检测报告业主可要求开发企业提供查阅。关于物业费问题,业主应当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确定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交付条件、时间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业主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相关物业服务费用。
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2-04 14:4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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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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