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删除收藏
标题 收房时开发商不提供三张一书一表导致无法收房 投诉单号 30241121160321085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1-21 16:03:21.0 答复时间 2024-11-25 11:07:3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收房时开发商不提供三张一书一表导致无法收房 诉求内容:2024年11月3日我家人收房时开发商(惠州市冠华城投资有限公司)明确说拒绝为业主提供三书一证一表,我们是否可以拒绝收房,同时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我们无法收房,在此期间我是否有权不予缴纳物业费。请有关领导能给予及时回复,谢谢!
2024-11-21 16:03:2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收房时开发商不提供三张一书一表导致无法收房】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局向开发企业了解,开发企业表示交楼现场有公示,市民可自行查看。关于市民反映物业费问题,因开发企业与物业企业分属不同民事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建议市民可与开发企业进行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4-11-25 11:07:32.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