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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物业管理费收费偏高 投诉单号 3024112122230949401
类型 咨询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1-21 22:23:10.0 答复时间 2024-11-25 15:36:5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大办公室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物业管理费收费偏高 诉求内容:雅居乐花园物业收费偏高与实际服务行为严重不符,咨询惠州市物业收费标准
2024-11-21 22:23:10.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物业管理费收费偏高的事项已收悉!现根据我局职能及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我区自2015年10月1日起试点放开、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放开对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由物业公司与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协议的约定进行管理。因此,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的行为(包括提供服务和收取费用的办法)受合同、协议约定的约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具体收费标准是按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建议你查询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协议等相关约定,如出现收费纠纷,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办法直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诉。为更好地解决小区物业管理费偏高的问题。建议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就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及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等问题进行讨论,待意见统一后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并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如你仍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办公电话0752-3391993咨询。 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5 15:36:5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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