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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阳三和医院草菅人命,请管管吧 投诉单号 30241123235900407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1-23 23:59:01.0 答复时间 2024-12-04 14:32:2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信访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阳三和医院草菅人命,请管管吧 诉求内容:本人母亲11月21日因做冠状动脉支架微创手术而命丧三和医院,医院不担责,不赔偿,不积极与患者家属沟通,院领导间互相打太极,拖延事情至11月23日还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请上级部门管管,请求核查医疗全过程,确认事故责任。帮普通老百姓申冤。万分感谢!!!
2024-11-23 23:59:0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阳三和医院草菅人命,请管管吧】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患者于11月20日因“胸痛约1天”到惠阳三和医院急诊科就诊。于当日收入心血管内科住院。心电图检查结果提示窦性心律,ST改变,床旁肌钙蛋白T532.9ng/L。初步诊断: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2.急性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3.KillipI级;4.类风湿性关节炎。11月21日10时40分,患者出现低血压、考虑心源性休克,给予间腔胺、多巴胺升压及心电图检查等治疗措施。同时,医生向患者家属告知病情并征得家属同意,于当日12时25分为患者行冠状动脉造影术+血栓抽吸术+冠状动脉球囊扩张形成术+药物洗脱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13时50分,患者突发意识不清,呼之不应等症状,立即行抢救措施。于16时19分宣告临床死亡。死亡诊断: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KillipIV级;2.类风湿性关节炎;3.慢性阻塞性肺疾病;4.电解质紊乱;5.低蛋白血症;6.心脏破裂。11月21日17时,我局接到求助后第一时间到现场,依法向您及家属告知相关维权程序。根据《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的规定,为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处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请依法依规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双方自愿协商;(2)申请人民调解;(3)申请行政调解;(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如您仍认为该院存在过错,建议您依法依规向惠州市医调委申请介入调查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工作人员于11月25日上午在惠州市医调委办公室与您沟通,已建议依法依规维权。如有疑问,请致电惠州市医调委:0752-2168020惠阳三和医院:0752-3800200、区卫生健康局:0752-3727789。 惠州市惠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4-12-04 14:32:22.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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