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商品房住宅小区变民宿日租房 | 投诉单号 | 30241126093754412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1-26 09:37:54.0 | 答复时间 | 2024-11-30 09:17:4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商品房住宅小区变民宿日租房
诉求内容:惠州市河南岸宏益花城二期*单元1**私自把房子变成民宿日出租,我们这个小区是商业住宅小区,并非公寓楼,租客半夜扰民,也试过报警,但每天来的人都不一样,警察无法处理,恳请部门领导核实宏益花城2期是否符合日租房的安全要求,私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是否合法,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请住建局领导核实,并要求立刻恢复房子使用性质,还小区一个安静及安全的居住环境
2024-11-26 09:37: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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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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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你好!关于您反映【商品房住宅小区变民宿日租房】的事项,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由我街道处理,经调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金湖社区工作人员已向物业了解情况,物业表示1**房业主自述已将该房子交给了承租方管理,后续物业已多次与1**房业主沟通协商,1**房业主承诺在11月23日后不再作为民宿日租,改为月租或年租,但是至今仍未履行承诺。工作人员已督促物业要加强巡查管理,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以及发现噪音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扰民。鉴于该房屋产权属于业主本人,社区与物业均无权强制业主改变房屋出租形式,建议市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金湖社区居委会联系电话:2526917)(河南岸执法队联系电话:2535992)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
2024-11-30 09:1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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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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