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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跨市转学 投诉单号 3024120510285140601
类型 咨询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2-05 10:28:52.0 答复时间 2024-12-06 14:57:0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跨市转学 诉求内容:您好!小孩原先在广州读小学2年级,因工作变动,现在搬到惠州市惠城区旭日路2号,孩子与大人的户口也迁至上述地址,想咨询一下跨市转学的流程,和所需资料
2024-12-05 10:28:52.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跨市转学】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惠城发布”公众号于2024年06月21日已发布“惠城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申请须知”: 1.申请转入公办学校需具备申请转入学校起始年级入学条件小孩户籍在学区范围内,部分学校需“房户一致且直系亲属”,即房产证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一致,且适龄儿童与房产证权属人、户口簿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据您所述的惠城区旭日路2号(中海水岸城)该小区位于东升学校的学区范围内,“房户一致且直系亲属”可申请转学至该校。 2.转学原则:参照起始年级学区范围和入学条件,由学区内学校受理,视学区内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如申请转入学校相应年级没有剩余学位,则不允许转入。如申请转入学校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相应年级剩余学位数时,在具备申请转入学校起始年级入学条件前提下,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照学生房产、户口情况及学生户籍迁入学区内时间先后顺序安排,额满即止,剩余的学生根据周边学校学位等情况统筹调剂转入。 3.转学申请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部分学校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3)《学籍基本信息表》(广东省内学校可自行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查询打印或由转出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在广东省外就读的到转出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 另,您所咨询的为惠城区2025年春季学期的转学政策,需以惠城区2025年春季学期转学政策为准。如需了解更多转学政策,具体详情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惠城发布”,进入“便民服务→惠城教育”查看或致电惠城区教育局教育股咨询,咨询电话:0752-2677411。 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
2024-12-06 14:57:0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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