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冲还配偶婚前公积金贷款 | 投诉单号 | 30241209164858338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2-09 16:48:58.0 | 答复时间 | 2024-12-11 16:28:3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冲还配偶婚前公积金贷款
诉求内容: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是否可以为配偶婚前公积金贷款办理按月冲还贷?如可以,有什么要求?如何办理?
2024-12-09 16:4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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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骆先生:
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冲还配偶婚前公积金贷款】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和建议。已回电来信人并告知职工相关的贷款政策。
申请贷款时未婚,还款期间结婚,需添加配偶名下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每月冲还公积金贷款。请带上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受委托银行柜台申请添加配偶变更信息,变更成功后即可进行冲还贷协议的签订。
咨询热线:0752-1232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12-11 16:28: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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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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