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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投诉举报广东惠阳高级中学违规要求学生参加校外活动 投诉单号 30241211232806085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2-11 23:28:06.0 答复时间 2024-12-12 15:47:1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 关于投诉举报广东惠阳高级中学违规要求学生参加校外活动 诉求内容:关于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初中部,恶意引导威胁学生必须要交费参加校外第三方社会实践活动公司的项目,学校下发的第三方公司宣传彩页写着自愿为原则,但对不交费参加的同学则另外叫到办公室进行恶意威胁说学生不参加就会对升学有影响,请问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局有规定说不参加校外第三方的活动会造成升学问题不能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吗?为什么学校老师不把时间精力放在校内教学上,而对第三方的公司收费项目如些上心找学生谈话威胁。
2024-12-11 23:28:06.0
诉求附件 61DB2046-EF7E-406A-BA59-CDB6BEDF0F43.png 85C3F6F0-F704-4A75-B232-1753D111465B.png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投诉举报广东惠阳高级中学违规要求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根据关于印发《2024-2025学年度惠阳区中小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为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我区有计划地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三至九年级的学生,到惠阳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以下简称“教育基地”)参加综合实践教育活动。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中的“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要求,结合我区学校教育的实际,经研究决定,本学年度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四至九年级的学生参加为期2.5天的综合实践教育活动;三年级的学生参加为期1天的综合实践教育活动,学生以自愿为原则参加,费用由秋长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收取,市民如有疑问,请向我局工作人员咨询。 12月12日 ,通过短信告知市民,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752-3826599。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2024-12-12 15:47:1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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