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24年12月10日,S2广河高速施工路段安全锥桶导致我汽车前保险杠等部位受损需要更换,需要路政赔偿 | 投诉单号 | 30241212133246709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2-12 13:32:46.0 | 答复时间 | 2024-12-19 15:31:1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委办公室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24年12月10日,S2广河高速施工路段安全锥桶导致我汽车前保险杠等部位受损需要更换,需要路政赔偿
诉求内容:2024年12月10日13时10分, 我驾驶粤 ACN**46 小型轿车途经惠州市博罗县S2广河高速(往广州方向)杨村服务器入口处施工路段时,碰撞因施工横倒在道路中央的安全锥桶,造成造成粤 A CN**46 小型轿车前保险杠,主驾车门,底盘等部位受损。惠公交证字[2024]第Z0278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经4S店初步维修定损,受损额初步估计8000元。作为一个连续五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美丽城市,为了惠州城优秀的文化素质形象,不得以才向信箱反映情况,希望该事件能得到妥善解决。
2024-12-12 13:32: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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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24年12月10日,S2广河高速施工路段安全锥桶导致我汽车前保险杠等部位受损需要更换,需路政赔偿】的诉求事项,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协调广河高速运营单位惠州广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经该公司反馈,该公司于12月10号转交施工单位与您进行协调联系,双方于2024年12月13日在高四大队共同协商赔偿事宜,协商结果为:您先行维修车辆,后续再由施工单位按维修发票进行理赔。您与施工单位已在高四大队事故处理大厅达成一致意见。
承办单位: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19 15:3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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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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