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州市港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作为 | 投诉单号 | 29241005113744495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0-05 11:37:44.0 | 答复时间 | 2024-10-23 18:28:0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大亚湾管委会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市港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作为
诉求内容:东岸丽都的问题业主多次反应无果:
1.四栋03/04户型主卧及其他楼栋空调排水管问题
2.小区一楼汽车充电桩安全问题
3. 小区公共收益公布问题
4.小区的门禁管理问题
5.小区的公共区域保洁服务问题
6. 小区的公共区域照明问题
7. 小区景观用水问题
8. 关于小区公摊水电费明细公布问题
9. 小区公共活动中心日常安保及保洁、公共设施维护问题
10.关于小区消防设施安全隐患问题(消控系统、楼层烟感报警、消防栓等等)
2024-10-05 11:37: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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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惠州市港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作为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四栋03、04户型空调排水问题,物业企业表示开发企业设计有排水管在阳台内,因部分业主空调排水管未放进入,留在百页窗下了造成滳水至下楼,物业已进行沟通协调,现滴水原因是有一户住户不配合,无法进行协调,我局已告知物业企业可向属地社区反映请求介入调解。2、关于小区充电汽车安全问题, 我局已督促物业企业对充电桩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加强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保工作。3、关于小区公共收益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有对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的义务,我局已告知物业企业做好公示工作。4、关于小区门禁管理问题,物业企业表示均安装有人脸识别门禁系统。5、关于小区公共区域保洁问题,我局已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管理,针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6、关于小区公共照明问题,物业企业表示有计划进行加装及更换,因部分树木茂盛遮挡光线,我局已告知物业适当修剪遮挡树木。7、关于小区景观用水问题,物业企业表示前期水管漏水,目前已修复。8、关于公摊水电费明细公布问题,我局已督促物业企业定期做好公摊水电费用明细的公示工作。9、关于小区公共活动中心日常安保及保洁、公共设施维护问题,物业企业表示公共活动中心及公共设施均有定期进行保洁和维护。10、关于小区消防设施安全隐患问题,我局已要求物业企业及消防维保单位对小区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加强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保工作,进一步减少消防设备故障。同时,为落实小区物业管理责任及消防维保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我局已督促物业企业按照消防安全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对小区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整改。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您反映惠州市港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作为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我大队工作人员对东岸丽都小区进行投诉核查,该小区为老旧小区。现场测试小区消防水系统正常,其他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已要求物业履行主体责任,举一反三进行排查,并列表推进整改。目前已经持续改进更换部分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请持续关注后续整改情况。2024年10月22日,我单位通过短信告知您。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10-23 18:2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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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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