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阳区淡水街道南湖路汇星名庭小区停车费收费不合理 | 投诉单号 | 30240922180750903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9-22 18:07:50.0 | 答复时间 | 2024-10-18 17:32:3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阳区淡水街道南湖路汇星名庭小区停车费收费不合理
诉求内容:汇星名庭小区之前的停车费是180元/月,从本月开始开发商和物业擅自把停车费涨至250元/月,业主们要求开发商/物业提供 1.物价局备案文件、2.停车场产权归属文件、3.停车场合法使用权证(工商营业执照)这3项依法规需提供的文件,开发商/物业答复提供不了。深圳和惠州大部分小区的停车费都没有这么高,开发商/物业为何把价格擅自定的这么高?物业也没有在停车场设置合规的停车场标志牌,附上本小区停车场标志牌和其它小区的标准牌作为对比(只能上传一张图,上传多张图片老是出现问题)。需责令整改这种乱收费
2024-09-22 18:0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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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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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024092218075090301】的事项已收悉!经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一、经核查,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土湖松山下潘屋村汇星名庭一层架空车库166套和地下室B1层车位148套共314套车位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如您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惠阳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752-3357035。2024年9月25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了您。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二、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到惠阳区淡水街道汇星名庭物业管理处进行检查。经查,该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向工作人员提供了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处的《营业执照》及开发商对物业管理处,处理惠阳区淡水街道汇星名庭停车场租售的委托书。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商品房停车场收费不属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范畴,属市场调节价格,由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建议您循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工作人员于2024年10月17日短信告知您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致电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0752-3372982咨询。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 根据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和惠州市房产管理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惠市发改价〔2015〕115号)文件精神,住宅小区配套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自2015年8月15日起放开价格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车位产权人、业主大会或者其他合法组织与物业公司协商签订物业合同约定具体收费标准,不需要价格主管部门审批。该文件还明文规定,之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相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因此该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和规则(包括设置免费停放时间)应由车位产权人、业主大会或者其他合法组织与物业公司协商签订物业合同进行约定。如出现收费纠纷的,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办法直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诉。如你仍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办公电话0752-3391993咨询。 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
2024-10-18 17:3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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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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