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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臻宝公司长期拖欠产线员工工资并疑似转移财产的问题 投诉单号 30241021094934278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0-21 09:49:34.0 答复时间 2024-10-31 16:52:0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臻宝公司长期拖欠产线员工工资并疑似转移财产的问题 诉求内容:下角臻宝公司拖欠产线员工工资3个月以上,且未缴纳员工基本的社保,目前经常看到臻宝公司有将大型机器转移出厂区的情况,就这种情况,请问贵局是否了解,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权益和防止企业转移财产。
2024-10-21 09:49:34.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臻宝公司长期拖欠产线员工工资并疑似转移财产的问题事项已收悉!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了解,关于工资问题我街道职能部门已对接上级人社局并按照职能下发指令要求提供资料,据该企业反馈已支付7月份工资,下来将陆续支付剩余工人工资,我街道将继续跟进该事项;关于大型机器转移问题经该企业负责人反馈,早两个月因厂区需要处理了少部分旧机器,未发现大量转移机器问题。如有咨询,请致电江南人社 :0752-2235743。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江南街道办事处 二、经调处,已由我局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理中心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税务局仅针对诉求人提及应保未保争议给与答复:请诉求人携带:1、投诉(举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证明劳动关系和任职时间的以下材料之一:(1)提供投诉人(举报)诉求时间段相一致的已生效裁判文书确定劳动关系;(2)提供投诉人(举报)诉求时间段相一致的劳动合同,且能够提供全部或部分未参保时间段内(含)有效工资证明材料的;(3)仅能提供工资银行流水不能提供劳动合同,但工资银行流水能够清楚显示双方名称、账户,且该银行流水所包含的时间段与投诉人(举报)诉求时间段相一致的。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投诉事项时适用);4、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他人办理投诉事项时适用)。诉求人可按照要求准备好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河南岸办税服务厅(金山大道12号)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理中心进行受理。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0752-2536639。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2024-10-31 16:52:02.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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