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公积金贷款取消户籍限制 | 投诉单号 | 30241106112729947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1-06 11:27:29.0 | 答复时间 | 2024-11-07 14:46:2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公积金贷款取消户籍限制
诉求内容:惠州公积金取消户籍限制,只针对购房货款?都取消户籍限制,已办理商业货款转公积金贷款为什么一定要求户籍和在惠州缴纳的,取消户籍限制还是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意义?我始终相信国家这么做都是利民
2024-11-06 11:27: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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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公积金贷款取消户籍限制】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市商转公业务没有户籍地限制,但需要申请人(或配偶)惠州本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该条明确规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原则,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费贷款,主要用于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
二、商转公不属于上级文件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住房消费贷款,是我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切实减轻惠州缴存职工供房负担,积极主动作为创新推出的惠民利民便民政策。
三、惠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池,来自于惠州缴存职工汇缴资金,资金池是非常有限的,因此目前仅能支持惠州本地缴存职工办理,同时根据《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操作细则》“第四条 商转公条件:(一)申请人(或配偶)须在我市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感谢您的来信和建议!我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政策。如有最新的政策变化,将第一时间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发布,敬请留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0752-12329,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仲恺管理部
2024-11-07 14:46: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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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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