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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汽车以旧换新申请不合理的限制条件的问题 投诉单号 30241213220940123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2-13 22:09:40.0 答复时间 2024-12-18 09:14:0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商务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汽车以旧换新申请不合理的限制条件的问题 诉求内容:本人于11月14日顺利订购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并转让了旧车,严格按照以旧换新的政策流程进行操作,在同一天通过“建行生活APP”完成了报名手续。随后,在12月9日,我顺利取得了新购车辆的发票,并在12月12日完成了上牌手续,至此一切资料准备就绪,只待提交相关资料以申请购车补贴。然而,命运似乎对我开了个玩笑,当天“建行生活APP”的申请补贴系统突发故障,导致我未能按时提交申请资料。 次日(12月13日),我得知APP的补贴申领入口已经恢复开放,便迫不及待地按照要求填写了相关资料。然而,系统却给我泼了一盆冷水,反馈称“报名时间为2024-11-14,不符合当前提交条件,请留意公告”。这一反馈让我陷入了困惑,于是我仔细查阅了相关公告,结果发现此次补贴申请资格被限定为“2024年12月1日至12月12日期间在系统完成报名”的消费者。 对此,我深感不解和无奈:为何报名时间早于规定日期的消费者反而无法享受应有的补贴权益?现在(12月13日),这一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已经导致像我这样的早期报名者失去了及时申请补贴的宝贵机会,实际上是将我们排除在了购车补贴政策的惠及范围之外,并且对于那些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但并未取得所有申报资料(如仅有购车发票,在12月13日才上牌取得绿本和行驶证)的消费者反而有机会进行申报。更令人沮丧的是,公告还要求所有补贴申请资料必须在12月15日24时前提交,而这个时间点却恰逢双休日,这无疑进一步增加了我们申诉的难度,让我们几乎失去了争取自己权益的机会。 因此,我恳请相关部门考虑以下诉求: 1.不应该以报名时间早于12月而限制消费者申请补贴,应该给与类似于我的这部分人群补申请补贴的资格,按先到先得的原则,优先给报名时间早的人员进行审核,以弥补因为上述公告不合理而导致的无法申请补贴所耽误的时间,并适当延长补贴申报材料的上传时间。 2.鉴于本次省补采取先到先得的原则,上述不合理的限制条件,已对包括我在内的早期购车消费者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失。因此,如若后续发放新的一轮消费补贴时,应将截至12月12日完成所有申请材料并完成系统报名的购车消费者纳入其中。
2024-12-13 22:09:40.0
诉求附件 不合理公告.jpg 被限制提交材料.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咨询的【汽车以旧换新申请不合理的限制条件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收到您的咨询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即同建行沟通了解您上传资料遇到困难的问题,经建行工作人员查询您的资料已上传成功并审核通过后,我局工作人员致电给您并确认您已收到“审核通过”的信息。如有其他疑问,请关注惠州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和“惠州商务”微信公众号--权威发布--以旧换新栏目,谢谢! 承办单位:惠州市商务局
2024-12-18 09:14:06.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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