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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龙门县公安局民警电话威胁恐吓 投诉单号 29241020002508087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0-20 00:25:09.0 答复时间 2024-10-24 17:01:1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龙门县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龙门县公安局民警电话威胁恐吓 诉求内容:2022年9月28日10时19分和2023年1月12日15时44分,本人接到来自龙门公安局信访办女性工作人员(0752-7987138)的威胁、恐吓电话。 因龙门县龙华镇沙迳派出所有案不立,违反《公安部受立案制度》,对我的案件(2015年6月25日在横槎村委会二楼被暴力殴打并非法只有价值十几万的私人财产)一直得不到处理。本人多次致电惠州12345举报龙门县龙华镇沙迳派出所。 之后在上述时间接收到来自龙门公安局信访办女性工作人员的威胁恐吓电话。该工作人员说再举报就以浪费公共资源的名义要抓我。 在2023年2月23日17时12分,本人接到龙门县公安局网警(188****7402)威胁、恐吓电话,因本人将惠州12345的举报件反馈发上网络,该网警以不准我再把举报件发上网络,否则要对我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请领导严肃查处执法犯法的人员。以上所投诉事项都有电话录音为证。
2024-10-20 00:25:0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龙门县公安局民警电话威胁恐吓】事项,我局信访办已收悉,按相关规定转由我局监督室办理。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2023年3月下旬以来,钟某明曾在其他平台或渠道重复投诉相同的问题,我局也给予回复,但投诉人仍然继续重复投诉。信访人反映的诉求,我局信访办工作人员多次致电向投诉人钟某明解释其多次反映相同诉求的相关核查结果,并告知相关法律法规。钟某明因此认为我局信访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威胁恐吓。另外,龙门县公安局网安部门曾电话联系投诉人钟某明告知其若在网上所随意发布内容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网安部门是为了履行工作职责,并没有威胁投诉人。 经核查,钟某明此次投诉为重复投诉,且以前我局也多次回复,钟某明投诉的问题不属实。 10月23日,我局以短信方式告知您事项的调处情况。 承办单位:惠州市龙门县公安局
2024-10-24 17:01:1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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