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社会保险缴纳咨询 | 投诉单号 | 2924112210135397001 |
| 类型 | 咨询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1-22 10:13:53.0 | 答复时间 | 2024-11-22 16:48:1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东县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社会保险缴纳咨询
诉求内容:我母亲今年55岁,在惠东县一玩具厂工作已有33年,且是一线操作工,因个人知识的局限性和对当时就业环境的不确定性,之前一直未缴纳社保(未缴纳期间公司让签订个人放弃缴纳社保协议),始于2020年开始缴纳,现仅实际缴纳4年。因其个人年龄较大,不准备在公司继续工作,特向政府相关部门咨询此类情况的社会保险缴纳继续享受待遇问题(备注:如能补齐之前实际在工作但未缴纳的部分,个人可以补)。感谢您们的理解关心!
2024-11-22 10:1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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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社会保险缴纳咨询】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局及时与您联系进行解答和沟通。为更好查明投诉案件事实,依法依规处理投诉案件,请您携带以下资料到惠东县税务局主管税务分局进行社保投诉登记:1.投诉人身份证原件;2.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3.劳动合同或可确定劳动关系和用工时间的裁决书原件(如欠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请到劳动保障局进行劳动仲裁);4.工资银行流水(需显示双方名称)。感谢您对惠东税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有其他问题咨询,欢迎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致电8212366进行咨询。承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
2024-11-22 16:4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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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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