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农民工工亡赔偿 | 投诉单号 | 29241218101302244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2-18 10:13:02.0 | 答复时间 | 2024-12-19 16:01:2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阳区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农民工工亡赔偿
诉求内容:我母亲在该公司上班,该公司未对上岗职工本人进行健康检查。每天工作十二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超过84小时。严重违反《劳动法》第41条的规定,造成我母亲因劳累过度,于2024年12月15日早上(临近下班时间)死在工作岗位上,特别是企业主疏于管理,未及时实施抢救,同时,该公司未给该公司员工依法购买社保。我的诉求:1、我母亲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属于工亡。2、请市委书记指示人社、安监、信访等部门,尽快依法处理,赔偿到位(包括丧葬费、工亡赔偿、赡养费等168万元)
2024-12-18 10: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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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农民工工亡赔偿】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2024年12月19日上午,当事人家属已到我局工伤股申请工伤认定。并解释工伤申请流程。 如有疑问请致电我局工伤股电话:0752-3363420。 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19 16:0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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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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