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州市龙丰城市合作信用社 | 投诉单号 | 30240919094507247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9-19 09:45:07.0 | 答复时间 | 2024-10-21 16:34:22.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金融工作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市龙丰城市合作信用社
诉求内容:不动产登记显示房屋曾在惠州市龙丰城市合作信用社办理抵押,目前因过户需要办理解除抵押,但是惠州市龙丰城市合作信用社已无经营,工商查询显示已注销。请问惠州市龙丰城市合作信用社是否经过改制后由其他主体承接?现在需要办理解除抵押需要找哪个部门或企业办理?
2024-09-19 09:4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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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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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州市龙丰城市合作信用社】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不动产登记规程》4.2.1条“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登记,但下列情况除外:a依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税务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依法作出的嘱托文件直接办理登记的;b依据人民政府依法征收、收回不动产作出的嘱托文件直接办理登记的;c)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职权直接办理登记的。”根据您反映的抵押权人已注销的情况,如无法落实承接抵押权主体资格的单位导致无法依申请办理的,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取得嘱托文件后,我局将按嘱托文件予以办理。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10-21 16:3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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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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