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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深荟花园一期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备案、产权办理等行政许可违法,导致项目整体无人防移交业的行政复议 投诉单号 30240924161741581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9-24 16:17:41.0 答复时间 2024-10-15 11:38:0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司法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深荟花园一期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备案、产权办理等行政许可违法,导致项目整体无人防移交业的行政复议 诉求内容:行政复议事项: ①,区规资局颁发的深荟花园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 项目2017年2月7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7年3月1日才完成《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审核。 严重违反“惠州市人民防空实施规定(2003)”第十一条,“人防未经审核的,规划、建设部门不得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工程规划许可和人防许可逻辑关系倒置,导致理因配建在一期同一期一起报建(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的人防工程被个别部门人为切割在二期,对二期又未有制度上的监督管理确保一期验收时为一期配建的人防同一期同时竣工验收及交付,形成真空地带,一期整体竣工时,人防工程却已无踪影,为一期配建的人防工程凭空消失,项目却已竣工验收。 规划部门2017年2月7日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严重违法,且造成严重恶果,应该判为无效。 ②,项目《人防验收合格证》》《规划验收合格证》《竣工备案表》《产权证书》等违法 项目于2018年底完成人防验收,规划验收等,后续依据各验收合格结论办理了竣工备案、产权办理(具体行政许可请自查),至项目2019年交付业主,应为一期配建的1万多平防空地下室却凭空消失,自始至终未有任何部门提及,补救及担责。 严重违反“惠州市人民防空实施规定(2003)”第十二条第7款,“人民防空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建都未建何谈合格),主管部门不予发给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文件,规划、建设和房产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的备案、办证手续”。 据此项目的 《人防验收合格证》《规划验收合格证》《竣工备案表》《产权证书》等行政许可均严重违法,应该判为无效。 署名:深荟城一期全体业主
2024-09-24 16:17:4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深荟花园一期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备案、产权办理等行政许可违法,导致项目整体无人防移交业的行政复议】的事项已收悉!(一)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查,该项目一、二期为同一规划批复,建设单位将一、二期应建防空地下室统一安排在二期中建设,其中一期部分已通过规划验收且交付使用,并未制作《人防验收合格证》。因机构改革,现在应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职能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二期项目进展情况以区自然资源局意见为准。感谢您的来信!2024年9月30日,通过短信告知您相关情况。您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股咨询,咨询电话:0752—3369358。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二)经核查:一、该项目建设单位实施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分期验收,其防空地下室统一规划安排在二期项目中配套建设,一期与二期项目地下之间留有连通口;二、原惠阳区人防办未办理过《人防验收合格证》;三、根据机构改革安排,工作职能实行调整转换,2022年6月与结建人防工程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已移交区自然资源局,二期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进展情况以区自然资源局回复为准。 9月29日,工作人员短信告知你调处结果。如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住建局人防处置小组,联系电话:0752-3368531.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经核实,深荟花园项目一期地下室人防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原惠阳区人防办)审批设置在二期工程,涉及一期工程地下室人防工程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由原惠阳区人防办和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当时不属于我局履职行为。碧桂园深荟花园一期工程根据法定控规及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现状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二、我局正在会同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住建局等部门研究深荟花园一期未建人防的处理解决方案,届时会将处理解决情况告知您。后续如有项目规划方面问题可咨询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股,联系电话:0752-3371436。2024年9月30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了您。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4-10-15 11:38:04.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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