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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晶地顺苑小区彩生活物业违反特种设备使用规定 投诉单号 30240926113645323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9-26 11:36:45.0 答复时间 2024-11-11 17:22:0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晶地顺苑小区彩生活物业违反特种设备使用规定 诉求内容:经晶地顺苑小区众多业主不同时间段的走访摸底痕迹了解到,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晶地顺苑分公司违法事实为未基于电梯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制定《电梯安全总监职责》《电梯安全员守则》和《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未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电梯主要负责人未召开月调度会议,对当月电梯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未进行,无《每月电梯安全调度会议纪要》;未组织每周风险隐患排查,无《每周电梯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以上,违反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构成了严重违规行为。请市监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当事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2024-09-26 11:36:45.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晶地顺苑小区彩生活物业违反特种设备使用规定】的事项已收悉!经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到晶地顺苑小区彩生活物业进行检查。经查,工作人员现场未见晶地顺苑小区彩生活物业特种设备的安全总监和安全员书面任命文件、《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特种设备安全总监职责》、《特种设备安全员守则》、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晶地顺苑小区彩生活物业涉嫌违反特种设备使用规定,我局拟立案处理。工作人员于2024年11月11日短信告知您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致电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0752-3372982咨询。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1 17:22:0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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