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偷税漏税骗取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 | 投诉单号 | 30241001011236090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0-01 01:12:36.0 | 答复时间 | 2024-10-15 15:30:3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税务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偷税漏税骗取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
诉求内容:该公司实质并无任何技术含量,通过第三方进行包装,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过程涉嫌行贿检查人员,实质该公司无研发室无研发技术人员。
2024-10-01 01: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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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偷税漏税骗取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条:“检举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当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住所)和税收违法行为线索”。鉴于目前与检举内容相关的具体线索不明,无明确线索及证据资料,建议您可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征纳互动-线上受理-个人业务-远程可视化办税描述情况并提交举报偷税漏税佐证材料。承办单位: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税务局
2024-10-15 15:3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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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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