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添加收藏
标题 求助无门,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投诉单号 30241016094819722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0-16 09:48:20.0 答复时间 2024-10-22 08:30:2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求助无门,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诉求内容:案件号:龙公(龙华)立告字(2024)3160**号。 事件:2024年10月11日凌晨2点03分左右,邻居钟*斌故意拿砖头损害我家监控并大声恐吓家人,当晚家中只有一名70岁老人在家,被当时情景吓到瑟瑟发抖,当天6点半左右报警,但目前多次咨询当地派出所,案件进展并不清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务,应如何处理?          然而犯罪人仍然逍遥法外,我家人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希望派出所能尽快调查此案,尽人民警察职责,保护市民安全。
2024-10-16 09:48:20.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求助无门,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事项,我局信访办已收悉,按相关规定转由我局龙华派出所办理。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24 年10月11日6时许,钟某报110称其龙门县龙华镇沙迳香溪钟屋村5*号的家外围墙监控被他人砸坏,且其父亲钟某海当时在家被吓到。我局龙华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收集相关证据,后对在家的钟某海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日,我局龙华派出所对报警情况进行行政案件立案登记。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以及钟某海提供的相关证据,我局龙华派出所于2024年10月12日对违法嫌疑人钟某斌依法传唤至龙门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接受调查。 现我局龙华派出所已委托物价局对被砸坏的监控进行拍价,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10月21日,我局以短信方式告知您调处情况。 承办单位:惠州市龙门县公安局
2024-10-22 08:30:20.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