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添加收藏
标题 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投诉单号 30241028183451122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0-28 18:34:51.0 答复时间 2024-11-19 09:24:1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诉求内容:惠州市元亨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物业管理龙林西苑小区。经过和区住建局、区气象局信件答复:龙林西苑2022年12月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2023年、2024年未对龙林西苑小区进行防雷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 现举报:物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请求区应急管理局立案查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4-10-28 18:34:5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 你好!关于你反映【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已督促物业公司履行委托检测的义务,如不履行,将相关线索移交区执法局和区气象局进行查处。 11月18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你调处结果。 如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住建局物业所(联系电话:0752-3362036)。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19 09:24:10.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