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夫妻双方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问题 | 投诉单号 | 3024110108422271801 |
| 类型 | 咨询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1-01 08:42:22.0 | 答复时间 | 2024-11-01 16:35:1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夫妻双方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问题
诉求内容:10月31日,一张主题为“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的红头文件在惠州社交圈广泛传播,文件内容显示,惠州公积金贷款业务已正式取消户籍地限制,异地缴存职工在惠州置业与本地职工享同等权益。
我有几个问题: 我们是21年买的房子;目前我是惠州户口,我老公是深圳户口;都在深圳工作,交的深圳公积金;(首套房)
请问根据这份最新的文件,我们的贷款是否符合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的条件? 深圳公积金是否可以用于惠州购房贷款?
2024-11-01 08:4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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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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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夫妻双方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问题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自住住房,是指在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市辖区内,房屋用途性质为住宅,且职工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住房。但不受理异地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自建房以及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池来自于我市缴存职工汇缴的资金,商转公贷款是我中心主动作为推出的惠民利民措施。由于资金池有限,目前只能受理我市缴存职工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不受理异地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自建房以及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因此您异地公积金不符合办理商转公贷款条件,2024年11月1日,我部工作人员致电您无应答。如有疑问,请拨打:0752-3273818。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阳管理部
2024-11-01 16:3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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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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