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惠阳淡水海伦堡中侨公馆电梯运行导致房屋共振的第11次投诉 | 投诉单号 | 30241102092513641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1-02 09:25:14.0 | 答复时间 | 2024-11-21 09:28:5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惠阳淡水海伦堡中侨公馆电梯运行导致房屋共振的第11次投诉
诉求内容:问题描述:
小区4栋有两台电梯,其中一台运行声音非常大(客梯),另一台运行正常非常安静(货梯)。目前只有客梯运行时会造成消防楼道及高层区住宅的全屋共振,由于机房的声音向下传播,只要客梯一运行,机房、楼道、室内每个角落声音都是电梯曳引轮转动的声音,楼道里最明显,楼道与内室一墙之隔(非承重墙),所以声音非常大!货梯运行不存在这种低频噪声,所以没有影响,眼下需要解决客梯运行共振的问题。
问题原因:
客梯运行导致高层区全屋共振主要有两方面原因,“声源”+“传播”:1、“声源问题”客梯曳引机运行声音异常,需要首先从源头上解决客梯异常噪声问题。经走访小区其他楼栋的电梯楼道均不存在运行异常噪声,包括紧邻4栋客梯的货梯在内,均不存在运行异常噪声。2、“传播问题”前期开发商建设阶段出于偷工减料,未对电梯安装做减震处理,电梯支架直接插入消防楼道的承重墙,导致震动向几十米外的业主家房梁和承重墙四处传播。两方面的原因共同导致该问题发生。
业主诉求:
既然问题出自两方面的原因:两方的相关管理部门都应该出面解决各自的问题,“电梯运行管理部门”+“房屋设计审批部门”,且有一方主导,一方配合,否则事情终究像现在投诉一年多至今无果。小区物业更是广收钱不做事,直接对业主痛苦置之不理,业主这一年已饱受折磨,几经抑郁,就差跳楼轻生。
诉求1、请电梯相关管理部门推动电梯厂家和物业解决运行声音异常问题,将客梯运行声音控制在接近隔壁货梯或小区其他正常电梯运行的水平。目前是业主家里的问题,所以请不要用机房标准和轿厢标准评估业主家里的问题,可以要求厂家更换曳引机或者调换曳引机。
诉求2、请审批安装电梯的相关管理部门,对这种结构设计上的不全面不合理推动开发商和物业进行整改,如不能解决“声源”异常的问题,请对异常声源进行降噪、阻断、隔离,不要将这种小区公共运行设备的异常噪声传导至业主家的每一根横梁,否则只要有一处传导,全屋必共振。
请政府信访部门,不要只转发一个管理部门,该问题不是一个部门导致的问题,某些部门只是走个流程,只说不做,已经投诉几次了,目前对事情一点作用都没有,简直是浪费政府资源和屡次辜负公民信任。作为惠州惠阳非常重要的行政管理部门,竟然不面对如此严重的民生问题和噪音污染问题,当今法制社会下实属罕见,请惠州领导重视,不要让我们这些奋斗十几年惠州安家的外地人对惠州寒了心!
2024-11-02 09:2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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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你好!关于你反映【关于惠阳淡水海伦堡中侨公馆电梯运行导致房屋共振的第11次投诉】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针对反映电梯噪声的问题,2024年11月4日,我局工作人员经现场核实和查看图纸,市民的单元房号和电梯井道之间为楼梯间,现场按图施工。我局要求物业公司要加强电梯的维修、养护、管理及夜间的巡查,要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的调处工作及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11月4日,工作人员通过当面告知你调处结果,你表示知悉。 如有疑问,可致电我局物业所电话:0752-3362036、质量事务中心电话:0752-3819336。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我局于2024年11月6日组织工作人员到惠阳区淡水街道爱民中路140号海伦堡中侨公馆进行检查。经查,投诉人所在楼栋的电梯共2台电梯,均有正常维保及年检。且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了电梯的检验报告,结论为:合格。我局工作人员和物业方与您现场协商,每日晚上12时至次日6时暂停使用反映出现噪音的电梯,避免影响休息。我局将持续跟进该电梯运行情况。工作人员于2024年11月6日现场告知您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致电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0752-3372982咨询。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1 09:2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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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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